吴江市职工医保制度率先与苏州接轨
苏州市自2009年启动实施统一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行动计划,并于今年4月1日率先在吴江市实现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五统一”。此次接轨后,吴江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到与苏州市民一样的医保待遇。这标志着苏州大市范围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五统一”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为经办管理和操作流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吴江市职工医疗保险1997年开始实施,实行县级统筹,职工医保待遇与苏州市区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参保群众医疗需求的提高和人员流动的加快,参保人员对统一待遇、早日实现苏州大市内就医待遇一致的呼声越来越高。2010年12月,按照苏州市统一规划和部署,吴江市政府出台了《吴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率先与苏州接轨,医保待遇与苏州基本一致。
《管理办法》实施后,吴江市职工医保待遇有较大程度提高,特别是门诊医疗待遇和住院起付标准与原政策相比有大幅度提高;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的政策框架,为广大重病、大病、低保人员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医保药品、诊疗服务项目和特殊医用耗材目录也与苏州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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