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阊区春暖行动五举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劳动合同法》,巩固并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金阊区人社局五举措确保“春暖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结合2011年“春风行动”深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车站以及大量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居民服务业相对集中的街道,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开办专题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工了解掌握签订劳动合同对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签约维权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企业主动落实签约履约责任的意识。
二是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积极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通过日常***走访排查和主动巡查等方式,深入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企业,帮助指指导企业在招用农民工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帮助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名册、招工登记、工资支付等基础台账,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结合“集体合同彩虹计划”,着力推进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加强民主管理建设,搭建劳资沟通平台,营造和谐企业文化。
三是加大走访排查力度。通过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走访排查,采集用人单位用工的动态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户数、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拖欠等情况,对用人单位用工的动态情况进行监测,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特别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完善欠薪报告制度、工资支付重点监察制度,加大对欠薪企业的追偿力度,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维护农民工薪酬权益。
四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加强对网格内招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简化办案程序,注重查处效果,做到快立、快办、快结,提高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对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并在媒体爆光,确保劳资双方和谐稳定。
五是加大企业诚信力度。结合开展A级诚信企业的评比,在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联系企业中,根据当地建筑业、制造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分布特点,分别选出在创建A级诚信企业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的示范企业,宣传A级企业劳动用工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诚信企业示范效应和倍增效应,带动和影响各类企业自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扩大工作效果,确保“春暖行动”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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