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区三措并举全面推进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建设
为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平江区充分把握“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原则,坚持务实创新,多“调”少“裁”,积极构建“横向覆盖、纵向联通”的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分庭。为实现劳动争议处理关口有效前移,区仲裁委在全区6个街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分庭,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搭建快捷高效的调处平台,使劳资纠纷在基层得到快速化解。
二是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调解工作室。会同区司法局、总工会共同组建驻劳动争议仲裁委调解工作室,选派2名专职工作人员驻会工作;各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调解站,劳动保障事务所长或司法所长兼任调解工作站负责人;各社区增设41个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由社区工作站站长负责开展辖区内调解工作,形成了区级、街道、社区全覆盖的三级大调解工作网络。
三是建立完善“三方驻会”机制。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培训指导企业、行业协会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订立,及时通报劳动执法与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信息;总工会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指导企业与工会进行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和民主协商,对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区经信局、区工商联推动、督促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反映企业和经营者诉求与愿望。三方无缝联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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