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城乡一体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张家港市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力以赴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有效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一是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张家港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意见》、《张家港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就业推进城保扩面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张家港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不断拓宽就业困难人员类型,将“4048”、低保、残疾人员、被征地农民、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七类城乡就业困难对象全面纳入扶持政策范围,进行重点就业扶持。同时,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手段,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认定就业困难对象21858人,发放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1.56亿元。
二是统筹城乡的就业格局初步形成。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在全市各村(社区)成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通过劳动保障专用网络,实现了全市职介信息实时共享,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劳动力管理服务制度,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公平和就业条件均衡。“十一五”期间,开发就业岗位193163个,开发公益性岗位7199个,培训本地农村劳动力52022人,实现就业42907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7623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2.5%以下。2010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达98.6%,特困家庭毕业生100%就业,提前并超额完成省和苏州市考核指标,列苏州各区市第一。
三是服务创业的积极效应初步显现。设立了创业引导性资金,鼓励和扶持市民的创业活动。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竞赛活动,培育和塑造了一批业绩突出的创业明星。委托专业机构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空间大的创业项目,将项目编印成册向市民免费发放。加强创业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多种类型的创业孵化基地,创造性地设立了协会合作社型创业孵化基地,对加入协会合作社的农户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创业就业资金等一系列优惠帮扶措施。“十一五”期间,共有3015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其中有1847人成功创业,直接带动就业3600多人。全市建立了19个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入驻商户618户,其中609户为本市户籍,带动就业11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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