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出台城乡一体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日前,张家港市出台城乡一体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未来三年,将努力实现全市特困家庭劳动力99%以上就业、本市籍应届大学毕业生99%以上就业,被征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达标率100%,社会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一是建立城乡一体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市、镇(区)、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就业服务。建立镇级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建立就业服务网站,配备自助求职电子设备,就地就近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一条龙”就业服务。规划建立机械、电子、冶金、纺织、服装等就业见习基地,为城乡劳动力提供就业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各镇(区)均要建立3家以上就业见习基地。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对社区(村)劳动保障专管员资格培训,确保持证率达100%。
二是建立城乡一体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整合职业培训教育资源,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建立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特色工种公益性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就近就地培训城乡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同时,采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菜单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培训城乡劳动者。
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特殊人群就业帮扶体系。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明确就业帮扶对象,推进环保、绿化、卫生等公益性岗位开发,优先安置特困家庭劳动力。鼓励集中居住区成立劳务合作社,吸收区内特殊人群劳动力参加。对安排就业特殊人群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岗位补贴。至2013年全市社区(村)全部创建为“充分就业社区(村)”,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
四是建立城乡一体自主创业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力全部纳入免费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城乡全覆盖。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农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创业孵化点。加大对创业引导基金的投入力度,确保三年创业引导基金规模达1500万元。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范围,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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