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出台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日前,太仓市制定出台了《太仓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的配套性政策,明确了享受对象、生活待遇以及日常管理等内容,生活待遇涵盖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社保、住房、税收、通关、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薪酬补贴等诸多方面,吸引力大,操作性强。
《暂行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人才;娄东英才奖、太仓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获得者;“522人才工程”资助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紧缺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重点人才,教育名家、高校学科建设领军人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卫生领军人才、重点人才,旅游领军人才、重点人才。
在住房上,《暂行办法》加大了资助力度,引进人才可享受太仓市的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入住本市人才公寓,外籍引进人才可参照本市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引进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到本市现行最高限额的4倍,贷款房源不受房型的限制。此外,安家补贴作了明确规定,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太仓购房的,给予250万元安家补贴,两年内分二次等额拨付;未购房的,政府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免5年租金,对其他各类适用对象在太仓购房的,分别给予相应额度的安家补贴。
在家属就业上,《暂行办法》作了大胆尝试,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家“千人计划”人才的配偶、子女可调入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列为正式编制人员。省“双创人才计划”、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人才、太仓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教育名家、卫生领军人才和旅游领军人才的配偶、子女优先推荐就业。报名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加分10%。
在薪酬补贴上,《暂行办法》也进行了明确规定,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现有的紧缺人才,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本人专业与岗位相符,已落户太仓,并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经认定为太仓市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并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技能突出人才每人每年1.5万元,技能重点人才每人每年0.5万元。旅游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旅游领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4万元,旅游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太仓籍“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本人专业与岗位相符,并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800元政府生活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