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区人社局创新五项机制着力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和联动机制。与公安、工商、城管、工会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信息通报会,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建立劳动监察与仲裁的部门联动机制,设立监察仲裁联合接待室,对劳动者的咨询、投诉和申请仲裁实行“一门式受理”,针对投诉者的具体情况,指导当事人选择最为便捷的维权渠道。
二是建立“人事经理助理”机制。发挥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优势,为有需求的单位免费派遣“人事经理助理”,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监察协理员对口签订免费派遣协议,义务承担政策咨询、协助处理劳动纠纷、协助制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人事工作。
三是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案前协调机制。由律师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与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委托、联合调解机制。对一些劳动关系不明确且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委托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做案件调解工作;与区司法局、区总工会、街道、行业协会等建立协助调解机制。对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群体性纠纷、劳资矛盾冲突激烈、社会影响大等劳动纠纷,邀请区司法行政部门、区工会、街道、行业协会等部门协助调解;与区法院建立劳动纠纷调解互助机制。建立起经常性联系会议制度、疑难案例研讨制度、法院提前介入制度等多项制度,提高调处劳动纠纷的效率;建立劳资沟通的对话机制。对尚未进入立案程序的劳动纠纷,向用人单位发放“调解建议书”,先引导劳资双方自行磋商、调解。
四是建立劳动关系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对一些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拖欠工资引发群体事件、使用童工受到处罚等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予以通报,将信息及时反馈,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处理一案、规范一企、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严防事态扩大
五是建立社区服务窗口派驻机制。在全区六个街道服务中心设立劳动关系协调窗口,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重心下移,劳动维权工作关口前移,给劳动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快捷、便民、高效的调处平台,实现简单劳资纠纷不出厂门、不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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