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仲裁部门探索裁审对接新模式
随着劳动争议处理日趋复杂和多样化,一起争议往往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处理完毕,不得不就其他法律关系再次进行诉讼,造成了行政资源和审判资源的浪费。基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先仲裁后诉讼”的原则,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太仓仲裁院邀请法院提前介入,对除劳动争议以外的法律问题一并进行处理,突出调解职能的重要作用,在省内率先探索劳动仲裁与法院审理“裁审对接”机制的新模式。“裁审对接”新模式实行以来已协商处理复杂争议10余起,对方便争议处理,节省办案资源产生了积极深远地影响。
仲裁院在受理案件后、如审核发现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均应得到相应权利救济的,则对其中涉及法院民事审理部分,邀请法院采用提前介入方式,分别从劳动争议处理与民事诉讼审理角度进行全面梳理,并以此为依据,突出调解职能,积极协商调解,将复杂争议化解在劳动仲裁阶段,避免当事人因为多重争议处理而反复维权。采用法院提前介入的方式,对尚在仲裁阶段而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件与法院进行联合处理。此举缩短了当事人争议处理周期,提升了案件审理效能,增强了法律适用一致性。(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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