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启动特别培训计划努力实现就业稳定
日前,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启动特别培训计划,充分发挥职业培训对促进就业再就业和服务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大力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的能力。
一是鼓励企业对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分流安置本单位富余人员并开展转岗培训,以及对连续5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在经济困难时期不裁员,积极组织职工集中开展技能培训的困难企业,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对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是对城镇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培训。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免费培训。通过提升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就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技能等级人数占全部技能培训人数比例要达到25%以上。对有创业意愿和需求的失业人员,组织参加创业培训,促进其自主创业,对上述人员开展培训所需要的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补贴。
三是对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对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的,按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四是做好高校和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服务工作。对经高考进入普通全日制高校学习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后一年内,参加户籍所在地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0%的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鼓励本市生源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继续留在本校参加全日制高级工技能培训,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以延迟进入就业市场时间。(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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