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区劳动局举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业务培训
1月22日上午,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和市政府《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意见》(苏府[2009]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老就业政策的衔接工作,保障民生,稳定就业,沧浪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组织本辖区内街道、社区两极相关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业务培训。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科长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会议上,首先是市就管中心的负责人对七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和认定流程作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接着社区协管员也根据本社区具体的情况进行了提问,市就管中心就业管理处主任做了相应的解答;最后,沧浪区劳动局领导对整个会议进行了总结,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中的突出问题作了补充说明,同时也对认定程序的每个环节做了具体的要求,强调了四点:一是要做好对新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宣传工作;二是要加强学习消化,熟练掌握政策;三是要对每个环节认真审核,把好关;四是要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
此次业务培训的开展既有利于一线业务经办人员更深入、全面地把握政策,也提高了他们思想认识,使困难群体在节前就能及时享受到苏州市政府出台的新惠民政策,过个快乐祥和的新年。(沧浪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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