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区成立处置企业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近日,平江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要求,成立处置企业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稳定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区信访局、观前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安平江分局、工商平江分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平江新城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月12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上,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胡岚强调,一要高度重视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专人负责;二要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企业经营风险情况;三要做到守土有责,各条线部门和街道必须承担好各自职责,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平江区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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