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2000多人获医疗救助补助金额2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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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08日发表
近日,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民政、卫生和总工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太仓市社会医疗救助2008年度救助办法》,切实减轻患重病大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经统计太仓市2008年度可享受年度救助的人数约2000余人,补助金额200余万。
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2008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使用劳动保障卡结算的符合社会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其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的,可享受年度救助。
救助标准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标准为800-10000元,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标准为400-5000元,其中低保人员、重点优抚人员在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0元。(太仓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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