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实施三年创业提升计划
日前,张家港市出台《关于鼓励市民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将鼓励和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以创业加快发展,以创业扩大就业。
一是实施三年创业提升计划。张家港市级财政3年内预算安排不少于400万元的“创业引导性资金”,以引导、鼓励和扶持市民的创业活动。3年内,各镇(区)每年推介不少于10个创业项目,促进项目与投资人的结合。每年建立不少于2个创业孵化基地。完成1000名从事微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准老板”培训任务。同时,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制度,不断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
二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3年内予以租金补贴,并对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专家评析、融资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本市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援助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自主创业实体,按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快青年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并实行创业见习(实训)补贴。进一步放宽“小企业”准入门槛。对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注册资本在3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分期到位。对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本市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及农村单亲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是建立创业帮扶体系。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形成帮扶机制,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
四是建立上下联动的目标责任体系。张家港市建立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区)也建立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小组。建立市创业指导中心,承担全市创业工作的旨导、服务、管理工作。市政府将根据苏州下达的创业促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至各镇(区),作为对各镇(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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