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出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充分发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我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主动性,今年五月,常熟市制订出台了《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该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医保业务、检查考核、日常管理、诚信服务、硬件措施等情况,将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为“A、B、C”三个等级和甲、乙两个类别。A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除举报稽查和专项检查外,免除半年度、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视同为90分以上,并许可开展门诊特定项目的配药服务和适当增加药店医保药品经营品种,同时对A级或甲类定点药店分别提高结算定额标准。其他类级别药店也设定相应管理办法。
对定点药店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后,常熟市社保中心对定点药店稽查、监管工作将分层次、有重点地展开,利于集中稽查力量,使稽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根据办法规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类分级工作每2年评定一次,具体认定工作要经过申请、审核、公示、颁发奖牌等程序。今年7月份,市社保中心将对全市145家定点药店完成类别、级别的认定工作。(常熟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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