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再推促进就业新举措
近年来,枫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坚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全街道重点实事工程来抓,着力建立健全就业困难群体托底安置制度:一是出台《枫桥街道40、48人员就业援助补贴办法》。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切实推动本地失地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就业岗位力度,援助大龄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枫桥街道40、48人员就业援助补贴办法》。通过建立街道就业援助基地,对企业吸纳“40、48”本地失地人员,政府以400元/人/月的标准补贴给用人单位,此项补贴费用专门从街道的就业援助基金支付,真真切切地帮助本地就业困难的失地人员实现就业。2007年全年,枫桥街道共出资65万购买岗位,为3255人次的本地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走上了就业岗位。二是制定《枫桥劳务职介一条街中介补贴暂行办法》。利用枫桥劳务职介一条街的就业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补贴给一条街职介公司中介费的办法,切实帮助本地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从而,使本地失地人员又多了一条实现就业的渠道。三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完善就业困难群体托底安置制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随着苏州市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出台,枫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加大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利用社区服务平台,积极开发动迁小区“保洁、保绿、保安、保养、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地失地人员上岗就业,为枫桥街道消除零就业家庭,实现充分就业社区打下了坚实基础。 (枫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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