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高新区针对近年来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快速增加的情况,坚持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作为推进区域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五个到位”,有力地推进了区域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政策、培训送到位。在搞好面上宣传的基础上,高新区专门在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内设立了劳动社保政策宣传发放窗口,及时、免费向企业提供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还结合到企业采集就业岗位信息,定期开展“送政策”活动。与此同时,每年都要开办10 多期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对企业人事经理、社保经办人员进行专题培训,2007年上半年还组织对台企协会会员企业的100多位老板进行了集中的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取得了积极效果。
二是预警防范机制建到位。制定了《高新区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实施了《高新区建筑企业职工工资预留户暂行办法》,率先制定并实施了《苏州高新区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群体性劳动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是劳动合同管到位。通过实施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促进劳动合同“全覆盖”和规范管理,目前,全区已报告备案有效劳动合同22万多份,与此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100多家企业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合同。
四是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落实到位。制定了《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将区域企业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大大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能力。
五是劳动监察执法严格到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劳动执法检查,建立了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等制度,仅2007年上半年,高新区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劳动市场及和劳动合同三个专项检查,接待处理劳动来信、来访投诉1120件,立案查处63起,取缔各类非法职介机构235家(次),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78起,各类劳动纠纷事件也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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