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亮点惠及高新技术领域人才
三大亮点惠及高新技术领域人才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7-04-03
上海出台招才引智配套新政
上海市人事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其中三大亮点惠及高新技术领域人才。
高新领域职称评审突出实绩。本市已开通高新技术领域特殊人才职称申报的“绿色通道”,在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科技自主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才可能通过认证的方式破格取得高一级的职称。市人事局副局长陈皓表示,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的大方向是唯业绩、唯能力,即从过去的看外文、计算机、论文,转变到看专利、项目和创业成果。
人才资助额度增至10-20万元。《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不仅扩大了资助对象范围,资助额度也从原来的5-8万元增加到10-20万元。人才发展资金主要资助来沪工作和创业的国内优秀人才,从事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研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其他本市特殊紧缺急需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资金主要用于申请者来沪工作或创业所需的科研、工作和生活方面基本设施的配置,申请者及其团队成员的合作交流、研修培训、部分生活补贴或解决特殊困难的经费。
高新技术留学人员个税可加计扣除。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留学人员,其项目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与所在地税务部门联系,其在沪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时,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
此外,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认定的企业和科研院所等,通过合法手续聘用持有《外国专家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由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籍专家证明等三种证明之一的外籍专家,备案后,聘用单位支付给外籍专家的薪金可直接列入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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