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被征地人员待遇调整
Admin - admin
于2018年12月08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水平,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苏人保养〔2018〕15号)有关规定,市区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为855元/月。其中,被征地前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135元/月,因此最高可享受990元/月的保障待遇,比上年提高了60元/月。
本次待遇调整涉及市区被征地农民5021人,新标准的养老补助金将于7月25日发放到位。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待遇将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被征地人员保障待遇的逐年提高,体现了市政府对被征地人员的政策倾斜性,为推动被征地人员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作了积极贡献。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8:29: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