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注意啦2018结算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为做好2018结算年度(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我市市区缴费单位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自2018年1月3日起,苏州市社保中心2018结算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市社保中心提醒,今年的缴费基数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分为“U盘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形式。请各参保缴费单位于2018年1月3日至1月31日期间,携带U盘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数据,网上申报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直接申报。各单位按要求将职工2017年全年工资收入总额逐一录入EXCEL文档中,核对无误后打印《2018结算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2017年度劳动工资年报或财务年报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在申报过程中,参保单位若发现职工或者单位基本信息有误或变化的,也请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布的2018结算年度市区缴费工资上、下限,按规定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统一处理,作为2018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按年缴费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从2018年4月份起启用。对逾期未申报的缴费单位,市社保中心从2018年4月份起按3月份缴费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并列为2018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各单位须如实、准确地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总额的单位,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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