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2017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即将启动
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下同)2017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即将开始,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1日。申请事项及有关材料,可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jsszhrss.gov.cn)查询和,请有意向单位留意申请时间,按期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苏州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2017年度苏州市区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52家,其中姑苏区22家、高新区13家、相城区8家、工业园区9家。吴中区因已超出规划设置数,不予受理。
申请期间,按照自愿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零售药店应依所在地(注册地址)行政区划,向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各区具体受理部门可查看《关于开展苏州市区2017年度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姑苏区、高新区零售药店应向苏州市社保中心医保管理科提出申请。
此次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启动系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后,第二次集中开展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管理申请。今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将继续秉承合理布局、择优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协议管理对象,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测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