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实施新一轮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为鼓励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培育紧缺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近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6号)正式公布实施(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制定,是苏州实施紧缺人才“倍增工程”的重要举措。《细则》共七章19条,与以往政策相比,资助覆盖面更广、政策含金量更高、市场化导向更鲜明。
根据《细则》,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每年认定资助一批,五年内资助10000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该计划覆盖苏州市下辖各县级市、区。企业申报资质和申报对象学历在往年基础上有较大放宽,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以及满足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以申报。此外,细则对申报对象专业和岗位做了明确要求,规定申报对象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要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探索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是本次《细则》的又一亮点和突破点。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评选采取积分认定制,建立薪酬、学历、贡献等“三位一体”评价体系,启动网上自评和认定系统。根据《细则》,在积分认定中,个人素质占30%权重、紧缺指数占30%权重、薪酬水平占40%权重。此外,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发明者均可以加分。综合以上标准,每年择优进行资助。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还将获得多方面资金和政策支持:将获颁“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证书,并根据积分分别获得6万元、9万元、12万元的薪酬补贴。同时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其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
苏委办发96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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