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机构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为贯彻落实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用工单位在2016年3月1日前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降至10%以内,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劳动监察机构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促提醒。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年初我市通过刊发《用工单位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方案备案的通告》、发放《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和岗位的告知书》、实施劳务派遣企业专题培训,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素质提升培训等形式,向用人单位宣讲劳务派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醒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调整工作。
二是加强走访指导促规范。随着过渡期结束的临近,市劳动监察机构按照目标任务,定期梳理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降比情况,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做到对接一户规范一户,指导一户达标一户。针对使用劳务派遣职工数量多,降比压力大的电子和机械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市劳动监察机构将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走访,***指导企业制定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方案,帮助企业在过渡期内依法有序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三是加大执法监督促规范。市劳动监察机构对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劳务派遣,以及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应备案但未主动到人社行政部门备案的用工单位,强化执法监督,将其列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重点监察对象。对不按要求备案、不达标的企业加强监管,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将派遣用工比例在两年内调整到10%以内。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促稳定。为防止一些用工单位为了将劳务派遣用工降至国家规定比例而采取集中退回,规模裁员等急刹车、一刀切等方式可能引发的群突事件,市劳动监察机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信息报送,加强上下联动,注重协调配合,督促用工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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