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进我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我市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开展2013-2014年度苏州市2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评定工作。
我市将用人单位的诚信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个等级,最低为A级,最高为5A级,并从用工规范、工会建制、集体合同等方面设定相应等级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逐年评审晋升,激励企业自觉按信用等级标准规范用工行为。今年的评定工作将坚持“好中选优、逐级晋升”的原则,对各市、区以往年度苏州市2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进行复查确认,对初次申报2A级单位和申报晋升3A、4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进行评定。同时,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争创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适当增加评定名额。
本次评定工作将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比例列入重要考评指标之一,旨在贯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督促单位在2016年3月1日前依法将劳务派遣数量降低至10%以内。同时,对于单位无固定期合同签订率、离职率、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率、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等指标重点考评,引导企业加强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队伍稳定性,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证劳动关系的持续和谐。
为保证此次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地人社部门将严把评审标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社保经办机构信息互通和联合评审机制,加强与社会信用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评价过程中查询企业有关信用信息,全面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在公示阶段,拟评定名单将在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各市、区人社部门同时将拟评定名单通过各自的人社部门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当地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职工评议和社会舆论监督,营造依法规范诚信用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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