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企业薪酬试调查和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苏州市深化社会事业重点领域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分行业分地区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和新进人员初次就业工资情况,进一步强化工资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参考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据,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和正常增长机制。近期,市劳动监察机构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试调查和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培训工作,各地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市劳动监察机构就此次调查工作的目的、进度、方法和要求进行了部署,重点强调了今年调查工作存在的不同,明确了调查内容主要指标和填报要求,讲解调查的方法,现场演示调查软件操作,并对各地调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现场答疑。
会议指出,开展企业薪酬试调查和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是政府定期组织实施的以企业中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水平和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为调查内容的抽样调查,是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监测系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能为政府调调节收入分配,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从2002年开始,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苏州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同时公布新进人员初次就业的月工资指导价位,供企业和求职者参考。
会议强调,此次调查工作虽属常规工作,但时间紧、任务重、上报的数据要求质量高,各地要认真组织,抓紧实施。会议就做好相关调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组织开展被调查单位的培训工作。二是要认真领会培训会议精神。各地要准确把握调查相关指标和填报要求,熟练掌握软件操作要求,加强对被调查单位的服务和指导,争取得到被调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三是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查工作。各地要根据调查时间进度安排,把握好工作节奏,加强监督和指导,对用人单位上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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