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年度工作信息交流会议
2014年3月26日,全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年度工作信息交流会议召开。市政法委副书记蒋国忠、市人社局副局长吴友良、市司法局、中级法院、总工会等部门的领导、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各市(区)人社局分管局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共同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市(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汇报了2013年度工作情况,介绍了一年来的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研判了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流了新年度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市人社局吴友良副局长对于下一步做好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群众满意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化解劳资矛盾、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二是要积极树立“调解优先”理念,把调解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首要结案方式。三是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劳动监察监察与仲裁的力量,在调解工作中发挥整体合力。四是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时效不限、区域不限、案由不限”的特色和优势,着力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六是要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提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力度,推进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
会议的最后,市政法委副书记蒋国忠做了会议总结发言。他要求尽快规范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重点打造乡镇、街道统一的人民调解综合服务平台并形成合力;完善人民调解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要重视分析研究总结规律特点,提出预防措施,指导化解工作;要加强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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