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市区非就业居民医保申报缴费工作即将截止
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2014年度非就业类居民(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年度申报缴费工作将于3月25日截止,符合参保条件但还没有及时申报参保的居民,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申报缴费手续。2014年度非就业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逾期未办理201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4月1日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冻结其《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暂停201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务必于3月25日前通过所在社区办理201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对于持有低保、低保边缘等免缴证件的人员,必须在3月25日前到所在社区办理免缴申报手续。未在居民医保年度申报期内办妥申报手续的居民,将无法享受201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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