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召开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业务工作会议
12月25日,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太仓召开全市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会议,研究讨论《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在苏实施的重点和难点,强调执行意义,明确工作思路。同时,各市、区对2013年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2014年工作进行初步规划,共同探讨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市人社局副局长周文蓉,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副主任朱敏峰、盛政及各市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共同参加了会议。
2013年9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重新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从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发布,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和社会保险体系可持续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本次会议上,各市、区认真讨论了本地现行征缴办法与《规定》的衔接和统一。市社保中心副主任朱敏峰在发言中强调,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在推进社保征缴管理法制化、精细化方面的重要意义,《规定》明确了很多责任,赋予了很多手段,是社保经办管理从量变到质变的有力突破口,在具体执行中,要处理好几个矛盾:法律与执行力的矛盾,指标任务与实际困难的矛盾,经办规模扩大与经办能力不足的矛盾,问题普遍性与管理手段少的矛盾以及参保单位、个人短视行为与社保强制性的矛盾。
会上,各市对2013年亮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全面启用“电子社保”等新型服务手段,在便民服务上不断创新;巩固加强内部管理,在经办管理精细化上有所推进;高度重视社保宣传,在搭建均等化公共服务平台上实现突破;统筹做好基金监管,在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上常抓不懈。特别是常熟通过拍摄“微电影”、与企业负责人约谈等办法加强扩面征缴取得成明显成效,昆山将用工备案、缴费基数申报、医保卡制作等社保业务下沉到乡镇经办方便了百姓就近办理,太仓启用叫号系统、8小时不间断服务及疑难问题快速解决绿色通道等显著提升服务质量。
听完各市、区工作亮点的交流,市社保中心谭国明主任表示,我国经济社会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保险工作面临许多压力和挑战,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工作必须政策跟得上,管理撑得起,基金管得住,服务叫得响。下一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经办能力,具体目标是标准化基础、便捷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精细化管理,实现目标的具体抓手有:做好全民登记,将社保经办服务范围拓展到全体社会成员;建设“电子社保”,充实网上经办内容全面方便百姓;推进一窗式服务,业务科学重组,为民提供快速、优质服务;启用医保费用实时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医保管理监督精细化;树立业务、财务对应原则,维护基金安全;夯实经办管理基础,加大业务培训,梳理业务需求,唱响退管“四季歌”,完成社会化管理服务100%全覆盖目标。通过社保经办业务和技术创新,苏州要尽早实现社保经办的五个转变:一是业务操作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二是工作重点从单纯扩面向效能服务转变,三是任务目标从数量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四是稽查审计从事后控制向全过程控制转变,五是使命责任从部门运行向社会治理转变。
市人社局周文蓉副局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2014年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目标要向人性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迈进,要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在苏州本地化实践上,苏州“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制度已经形成和覆盖,如何全面深入推进,各地要紧紧围绕“深化社保示范城市建设”这一中心,加强工作系统性的统筹谋划,推进制度设计更加科学,依法经办,减少社会矛盾;实现综合治理更加专业,走专业化、职业化、信息化之路;提升经办服务更加精细,确保经办数据准确、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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