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社局精心组织开展公务员教育培训活动
根据“2013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精神,苏州市人社局围绕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在市级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近期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
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大力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为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密切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从2013年5月开始,苏州市人社局组织展开了一系列的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培训活动以普及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突出学习有关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自主创新这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等形式,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全员培训。采取集中辅导、菜单式选学、网络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公务员法治理念。二是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发放《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全市公务员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的同时,主动完成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检验培训成效,营造学习氛围。三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苏州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举办全市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四是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鼓励、倡导公务员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笔谈、利用机关内网举办法治理念论坛、编演法治文艺节目以及法律法规社会咨询宣传等活动,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二、与时俱进、创新推动,有效组织市级机关科职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为贯彻落实《2011―2015年苏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科职公务员的教育培训,苏州市人社局在市级机关科职公务员中开展了自主选学培训。
推行自主选学,是顺应干部教育培训新形势、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将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干部根据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妥善解决工学矛盾;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在培训方式和内容上,干部根据主办单位提供的培训菜单,自主选择培训专题和时间。每一专题为期3天,合计24个学时,其中政治理论方面的内容8个学时,拓宽视野、丰富知识、提升能力方面的内容16个学时。培训专题和内容紧紧围绕苏州推进“三区三城”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紧密结合科职公务员履职发展的需要来设计安排,重点提升科职公务员的经济建设、社会管理与创新、舆情应对、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具体专题和内容在充分调开展础上研究提出。
2013年度的培训对象为苏州市级机关(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正、副处长(主任),今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到市级机关全体科级公务员。2013年市级机关报名参加自主选学的科职公务员计1355人;9个社会力量培训机构申报了19个培训专题,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了10个培训专题;培训时间定于6、7、8三个月。2013年第一个培训专题――苏州市农村干部管理学院承办的“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培训于日前结束,苏州市人社局组织学员对培训专题、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和教学管理进行了综合评价。根据参训学员反馈的信息,培训效果总体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科职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与个人和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优挂钩。苏州市人社局要自觉把自主选学纳入工作计划安排,尊重干部自主择课的权利,积极支持并督促干部参加自主选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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