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启动2013年度缴费基数稽核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职工权益,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5月22日起启动了2013年度市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专项稽核审计工作。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为保障职工权益,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江苏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市社保中心随机抽查了市区1300多家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今年各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和人数进行专项稽查,稽查内容主要是2012年度职工人员和工资性收入。日前,社保中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稽查培训工作已结束,从下旬起,受托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稽查要求,对受检单位进行电话联系,并派2名以上人员,持加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章的《苏州市社会保险专项稽核通知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前往单位进行稽查。各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根据要求提供单位的用人及工资支付情况、工资统计报表、财务账表及凭证等材料,会计事务所根据规定形成书面稽核报告,并由受检单位盖章确认。各受检单位对稽查工作中如有疑问可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计科咨询,联系电话65236552。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行为,社保中心根据相关条例明确了稽查纪律,受检单位可以依据‘稽核通知书’下方的反馈意见书,提出意见后交寄社保中心审计科。去年共收回反馈意见书751份,受检单位均表示满意。从2012年稽核结果看,苏州市区实地稽核单位1384户,涉及参保职工近20万人,有效维护了参保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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