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四个力度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为切实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我市人社部门会同总工会、妇联联合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提升四个力度,为我市女职工权益维护撑起“保护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女职工权益保护关注力度。加大新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并于3月8日前召开了女职工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呼吁社会进一步关注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引导全社会关爱女职工;通过网站、政务微博、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醒各类用人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主动承担起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责任,引导企业自觉树立关爱女职工健康、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良好意识。
二是推进集体协商,提升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力度。对本地区企业规模小,未单独建会或未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集体协商的,开展以覆盖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的区域集体协商机制;对本地行业性集中,行业特色明显的企业,加强服务指导,推进区域行业集体协商机制,整体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提升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专项检查期间,检查组重点对391户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执行和女职工劳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未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用人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单位尽快建立并落实,对已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未执行到位的,督促用人单位尽快落实,并发放整改意见书。
四是加强监督机制,提升女职工权益保护规范力度。定期联合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女职工劳动保护集体协商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网格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以服装、纺织、电子为重点监管区域,以女职工较多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拒绝企业职工提出集体协商和不履行女职工保护协议的企业依法予以纠正、督促整改,必要时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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