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年度缴费即将截止市民需抓紧时间
根据《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1〕15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市区自2012年9月1日起首次启动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工作,并将于11月30日全面结束。截止目前,已有6895人提出缴费申报,其中4363人已完成缴费,累计缴费总额已突破400万元。
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是本市市区(姑苏区、高新区)户籍;二是年满16周岁;三是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非在校学生;四是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未享受离退休金等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符合以上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于11月30日前,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材料,尽快至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800元、1200元、1600元、2000元四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还实行分年龄段给予相应补贴(不含补缴),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同时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时,政府按最低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办理缴费手续时需携带相关部门认定材料。
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缴费标准低,参保范围广,补贴力度大,重点解决生活困难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有利于各类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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