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关系与监察机构开展欠薪应急机制工作调研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职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平稳。但是,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企业拖欠工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因欠薪引发的劳动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仍处于高位。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兑付的关键阶段,也是企业拖欠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近日,市劳动关系与监察处开展欠薪应急周转金工作情况调研,探索我市欠薪应急机制的创新思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应急周转金的作用,对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或者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应通过应急周转金统筹解决,先行垫付部分工资。目前,我省部分城市和我市吴中区已相继建立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应急准备金制度,分别从垫付欠薪的条件,应急周转金垫付的程序、标准、追偿、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各级财政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周转资金。
欠薪应急周转金机制旨在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监督管理,在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市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