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温劳动保护检查切实关注职工身心健康
开展高温劳动保护检查 切实关注职工身心健康
――――我市全面开展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1-07-13
为进一步落实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预防和控制企业超负荷安排工作的行为,避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我市人社部门从7月4日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主要涉及工程建筑、冶金冶炼、医药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存在有毒有害、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机械、电子、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大量使用暑期工的酒店、餐饮、卖场等服务性行业的用人单位。其中批准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为用人单位贯彻部、省有关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通知的情况,遵守工时制度规定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情况,暑期工招用途径和工作期限、工作时间、报酬支付、劳动保护等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醒各用人单位,夏季高温季节各用人单位应切实关注职工身心健康,认真落实夏季劳动保护措施,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高温时段、高温岗位的工作与休息,防止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贯彻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求和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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