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要求提高服务水平
明确职责要求 提高服务水平
――――苏州市首次召开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公室主任会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1-05-27
为加强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运行效能,共同提升办公室管理服务水平, 5月23日,苏州市社保中心在常熟市召开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办公室主任会。会议由市社保中心副主任王国中主持,全市各经办机构分管主任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苏州市档案局张小明处长应邀出席并发言。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贯彻、社保业务档案达标考核验收、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机构办公室工作水平等内容展开。苏州市社保中心办公室主任倪南祥从作风效能建设、信息宣传组织、社保档案管理、日常管理协调四个方面对全市2010年办公室工作进行总结,重点介绍了各地的亮点、特色工作,并对2011年主要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做了专题学习,并实地参观了全省首家五星级档案管理县级经办机构——常熟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现场。
苏州市社保中心谭国明主任高度肯定社保经办机构办公室工作重要性,并提出期望和要求:一是办公室应发挥五项功能,行使四项职能,突出四个特点,即做好社保领导决策的“参谋部”、实施决策目标的“调度室”、树立品牌形象的“宣传部”、保障机构运行的“后勤部”、全单位办文、办会、办事的“总管部”,应行使好调研、参谋、协调、服务四项职能,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突出“事业和责任、知识和能力、实干和奉献、创新和实践”四个特点。二是办公室主任应具备六大素质,分别是“敏”——指敏锐的政治头脑、敏感的洞察力、敏捷的行动,“谋”——指要想得细,想得到,善于督办、总结和协调,“快”——指快速反应和行动,“勤”,指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写、勤做,“实”——指工作务实、做事踏实、为人老实,“宽”——指心胸宽广,作为办公室负责人在工作中要处理好公与私、名与利、权与责的关系,做到“尽职不越位、办事不越权、参谋不掺水、帮忙不添乱”。三是近期社保经办机构的重点工作应集中体现“依法执行、科学管理、效能经办、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合力、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按照此次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落实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夯实基础管理水平;在贯彻《社会保险法》过程中,创新开拓,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机构效能经办水平,树立社保经办机构主体地位;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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