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巡回法庭进入实质性运转
近日,沧浪区人民法院在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朱某诉某财险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经过法官调解,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了和解协议。这是我市法院在巡回法庭审理的第一起劳动争议,标志着该巡回法庭进入了实质性运转。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的通知》,市人社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沧浪区人民法院通过沟通磋商,于去年年底成立了沧浪区人民法院驻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巡回法庭。今年初步建立了巡回法庭运行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裁审对接机制。
根据巡回法庭工作制度,法院可选择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案件,适时在巡回法庭进行现场公开开庭,仲裁委员会可以安排仲裁员旁听,相互学习、彼此监督。同时,仲裁委员会可邀请法官共同参与、指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巡回法庭亦可委托仲裁员进行诉前、诉中调解,从而共同促进争议调处和巡回审判工作高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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