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苏州市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正式全面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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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08日发表
日前,经过反复修改的新版《苏州市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全新亮相,苏州市区58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与市社保中心签订新版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据介绍,新版服务协议首次由市社保中心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修订,通过全面梳理修正原协议与《社会保险法》不一致之处,广泛征求市人社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意见,并结合了考核、投诉、举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协议内容进行全面修改,条款从原版43条增加到56条。
与旧协议相比,新协议将更加注重突出参保人员权益新理念,着重解决近年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从而进一步增强协议规定的规范性、可操作性。新协议的全面实施将有利于提升我市医疗服务管理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促进维护医、保、患三方和谐的良好局面,为打造服务型社保经办机构奠定良好的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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