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五百万临时物价补贴惠及八万失业人员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就业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压力,日前,我市启动城乡低保家庭临时物价补贴动态机制,全面开展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工作。截止11月30日,我市共发放临时物价补贴483.7万元,惠及失业人员8.68万人。其中市本级(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发放10月份临时物价补贴95.12万元,惠及失业人员2.7万名。
近日,市人社局根据CPI累计指数一个月内上涨3%的实际情况,及时出台《关于做好苏州市区失业人员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城镇登记失业并经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5―60周岁,女性45―55周岁),将按照本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十二分之一享受临时物价补贴。具体发放将实行“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和“户籍所在地”管理原则。目前,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及高新区目前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城镇登记失业并经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55-60周岁,女45-55周岁),每人均可领到35元临时物价补贴。
为确保本轮临时物价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加班加点,及时出台相关操作细则,认真梳理核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确保发放数据准确。同时充分利用劳动保障四级网络平台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保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知悉相关政策,按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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