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招工难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招工难”
――――致全市用人单位的一封公开信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0-04-01
各用人单位:
你们好!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风雨同舟、攻坚克难,终于迎来了经济回暖的又一个春天。感谢你们对苏州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所做出的贡献,以及一直以来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随着经济快速回升,招工难的问题成为困扰经济发达地区发展的矛盾焦点,如何冲破瓶颈,促进发展,成为我们工作的重点。2010年新春伊始,我市就落实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到960元/月、养老保险转移等一系列措施,同时提升人力资源竞争能力,并且着力开展“春风行动”,免费开设317个招聘专场,多次举办了人力资源专场招聘会,率领重点企业到青海、陕西、江西、四川、安徽等地实地招工,确保了重点企业用工总体平稳。
当前各地出现“招工难”,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比较优势减少,企业不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多样化诉求,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不足。据我们了解,我市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基本没有“招工难”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在以下六个方面做好劳动关系和谐工作,***了招工难题:
一是依法用工,健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招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工时休假等一系列劳动用工规章制度,依法用工,杜绝不缴社会保险,严重超时加班、任意拖欠工资和克扣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二是善待职工,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真心实意地善待职工,充分考虑职工生活成本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等现实因素,及时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结合生产经营情况,适时提高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以薪留人。
三是尊重职工,主动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尊重职工权益就是尊重企业的生存发展权,而重视职工意见就是最大限度地尊重职工。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畅通职工表达诉求的渠道,引导职工有序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广泛了解掌握职工所思、所想和所盼,在考虑问题和安排工作时,吸收职工群众合理的建议和想法,并形成长效沟通机制。同时加强民主管理力度,主动成立企业内部工会或参与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平等协商、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作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
四是关爱职工,提升人性化管理水平。从关爱职工的角度提升人性化管理的水平,加强劳动保护措施,改善交通居住和膳食条件,增添休闲设施,多开展适合新生代农民工实际的文化体育活动,对那些工作、生活和家庭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要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不断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五是培育职工,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职工理性、依法、及时维权的意识,杜绝人为恶意制造纠纷;改变对待农民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观念,建立企业稳定用工的培训机制,加强农民工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同时重视职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六是稳定职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将劳动关系协调作为管理的重心,在内部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作用,完善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的机制,包括劳资关系预警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劳资冲突应对解决机制等一整套内部劳动危机管理措施,并实现从对劳资纠纷的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努力把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总之,困难时期“不裁员,不降薪”,发展时期“不违法,不苛刻”,善待职工,关爱职工,同甘共苦,共谋发展,是他们的法宝。因此,我们呼吁广大用人单位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柔性关怀,共同努力把苏州打造成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祝全市广大用人单位事业兴旺、再创辉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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