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带徒传艺奖励办法技能大师带徒最高年奖12000元
为鼓励我市技能大师和名师传授技艺,促进技艺的传承和发展。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带徒传艺奖励(试行)办法》,每年对带徒传艺优异成绩的技能大师(名师)给予奖励,其中大师带一名学徒奖3000元,同一时期最多4人,最高共计年奖12000元。该办法今年起试行三年。
该办法奖励的对象为经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并颁发铭牌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大师,以及技能大师工作室中经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备案核准的技能名师。
苏州市技能大师带徒传艺资格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徒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特别优秀可放宽年龄限制。现已从事本行业工作,热爱本职业,有发展潜力。技术技能型职业的须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奖励办法为每年对带徒传艺完成年度目标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技能大师奖励一次。经评审确认后,给予技能大师带徒3000元/人奖励、技能名师带徒1500元/人奖励,奖励金额发放至大师工作室;每位技能大师在同一时期带徒一般不超过4人,最高共计获奖12000元。每个技能名师工作室组织名师带徒,合计带徒人数不超过12人;对徒弟经连续2年考核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大师的奖励资格;同一位技能大师所带的2名以上徒弟连续2年考核均不合格的,取消该技能大师的带徒资格。
申请奖励所须条件
■设有技能大师 (名师)工作室或有开展工作的正式场所;
■能坚持创作,近年来不断创新创优,取得明显成果,在业内成绩突出,有一定的影响力;
■带有两名以上徒弟(直系亲属除外)传授技艺,徒弟技艺高超,满师时达到申请带徒时制订的带徒传艺目标,并有相关资料证明;
■带徒期间,能保证正常的教学和技艺传授时间,并有相应的工作计划等。
(摘自:2010.3.8《苏州日报》A16版 记者:钱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