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创优特殊工时审批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为更好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劳动保障局大力推进了以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为主要对象的特殊工时审批工作,将其作为为企业减负的一项重要措施,从规范申报流程、加强服务指导等方面入手创新创优管理方式,积极开展好审批工作。截至2009年10月底,全市共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1617家,同比增长29%,涉及职工570848人,其中25家为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涉及职工2930人。由于在审批过程中注重事前严格民主程序以及事后全程***监管,全市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因特殊工时审批不当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而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特殊工时制主要包括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
一是紧抓机遇,明确重点,服务企业发展。今年,苏州市被国家列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是特殊工时政策试点城市,市劳动保障局在总结近年实施特殊工时审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工作的通知》,与市科技局建立动态联系制度,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开展特殊工时审批,全力推进服务外包企业发展。
二是大力宣传,***联系,突出服务指导。重点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强化宣传培训。今年3月,我局专门编印了教材,就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范围、办理程序等内容对715户企业进行培训,同时通过劳动监察网格把《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问答》手册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类企业,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二是强化服务指导。我局把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认定的22家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作为走访联系重点,及时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工时方面的困惑,并建立长效联系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三是统一流程,简化手续,提升审批效能。为规范特殊工时审批的流程,我局制定了统一审批时限、申报表式、申报程序、审批流程和系统监控“五个统一”的审批流程。
四是全程服务,动态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我局要求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加强对取得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单位的监督,凡用人单位取得批准后2个月内和审批届满前2个月内都要组织检查服务。第一次检查以指导服务为主,第二次检查以检查执行情况为主,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查处,提醒相对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实施动态监管和服务。(市劳动关系与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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