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发出致用人单位的公开信
日前,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向各用人单位发放公开信,要求各企业积极配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规范自身的工资支付行为。同时,我市将于11月28日组织各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宣传日活动,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市区宣传日活动地点在粤海广场、苏福路百润发、石路步行街(11月28日上午9:00至12:00),各县级市在中心镇和开发区设点联动开展宣传。
目前,全市各地建立了由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和工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 从12月初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致用人单位的公开信》中批出,此次活动重点检查五项内容:按照《劳动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及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规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目前仍为850元/月);依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情况;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是否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等。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各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还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的作用,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利用贴近用人单位的优势,到用人单位送法***,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在单位内醒目位置公布所在劳动监察网格办公地址和政策咨询电话,以及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要张贴公告,公布当地建筑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不留死角,全面排摸。各地在检查中,一旦发现欠薪苗头和事件,将及时调查和处理,防止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恶性事件。各地主动检查用人单位数不少于200户,各区不少于150户,并要将检查的情况及时录入劳动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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