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从在职到全员
1959年底 4.4万“单位人”享劳保
解放前,失业救济、安置等主要靠社会慈善机构。资料显示,1949年2月,苏州城里产业工人为7882人,手工业者为19665人。至4月,处在失业半失业状态的就超过1万人。
今年82岁的周宝妹回忆还历历在目的当年情景。1948年,20岁刚出头的她,在江阴农村被逼得活不下去了,于是便与几个姊妹雇了条船出来找工作。先是到了无锡,后又漂泊到苏州。她清楚地记得,她是1949年初进入苏纶纱厂工作的。半个月的学徒,分文没有,而物价飞涨。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点,发工资了,厂里的姐妹凑合着集体去雇马车,这个负责去买米,那个负责购绒线。在物价飞涨年代,上午还能买到的价,下午就买不到了。
解放后的苏州,人民政府采取“生产自救、以工代赈”的方式,帮助市民恢复生产、实现就业。 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全国范围的劳动保险制度正式诞生。工厂职工渴盼的在生、老、病、伤、残方面得到社会保障的愿望终于初步实现。
但是,当时的劳动保险制度都被限制在一个“单位人”非常狭小的范围内。到1959年底,苏州实施《劳保条例》的单位也才66个,职工44681人。到1966年“文化***”之后,苏州市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改为由企业直接支付,逐步形成了企业之间、行业之间退休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
改革开放后 新型社保三方负担
今天的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走进了普通人的生活。但在10年、20年前,其覆盖的人群超不过十分之一。
1979年,改革开放后的苏州,开始探索社会保险制度改革。1985年,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试点,在推行劳动合同制的同时,苏州市试行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2月,苏州市企业职工离退休基金统筹委员会建立,负责国有、集体企业城镇职工(固定工)的社会养老基金统筹。“那时,养老保险制度停留在企业保险阶段。由于工人工龄结构不同,企业负担苦乐不均现象十分普遍。于是,实行养老制度改革,平衡企业间负担,成了时代的呼唤。 ”一位老社保人向记者介绍。
1992年,我市成立苏州市社会保障委员会和苏州市社会保险局,实行“统一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社会保障政策、统一社会保障费用的提取和支付标准”。社会保障,被真正当作一项关系到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来“专营”。
由于老龄化、退休人员的刚性增长,加上制度的不完善,基金难以为继。原市社会保障局长徐洪斌回忆说,仅1996年当年,百万元欠缴大户就达16家。之后,苏州社保打响了“扩面、征缴、清欠”三大战役。资料显示,从1999年至2003年,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均增长13万人,年均增收基金5.4亿元;至2003年,市区统筹实现基金结余1099万元。至此,由国家、企业包揽养老费用,改为了由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全面建立起了个人缴费制度的新型社保,使当时转轨时期大量职工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
今天“一老一小”全国率先进医保
周宝妹老人告诉记者,她1978年在苏纶纺织厂退休时的工资是55.725元,到今天已拿到1670元。经过逐年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1999年的513元,提高至2008年的1331元,10年累计上调了818元。“从整个60年时间来看,前50年或许还是一种纵深发展,但后十年,社保工作的横向扩面――从职工到居民,从灵活就业人员到各类大中小学生、被征地农民、所有外来打工者,全方位社保制度的全力推进,才更显关注民生的意义。 ”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表示。
2003年,市政府颁发《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构筑以务农人员为参保主体的全新苏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3年至2007年5年间,全市各级财政对务农人员的参保补贴额分别为1.29亿元、5.81亿元、6.17亿元、6.06亿元、7.15亿元。至2008年底,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76万人,参保率为99%。
过去,一个病号拖垮全家的案例并不鲜见。因为参保必须是参加工作的职工、曾经工作过的退休人员。大量的城镇非职工居民――儿童、学生、未就业的成年人特别是老年人被拒医保大门之外。而从2007年起,苏州在全国率先向“一老一小”敞开医保大门。
经过60年的努力,苏州已形成了以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存、覆盖面广功能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苏州社会保障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社会保障制度创新与建设在全国领先。(周建越 摘自《苏州日报》2009.09.17 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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