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见实效
为帮助企业应对危机,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适度放宽限制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原则,从四方面采取措施,着力提升审批效能。特殊工时工作制完善举措受到了申报企业的普遍欢迎,截止到5月2日,全市今年累计审批数已达1107家,比去年同期增长32%。
一是适度扩大范围,着力促协商。审批范围上放宽了适用对象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但同时要求企业必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企业制定的实施方案必须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二是制作示范文本,服务重指导。我市研究制作了《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用人单位履行民主程序公示说明》等参考文本,所有示范文本在苏州劳动保障网上企业都可使用,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工作量,也规范了申报行为。同时制作《用人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问答》,将企业对于申报和执行该制度的疑问和注意事项写成问答形式,印制成彩色折页,向企业宣传发放。
三是严格审批流程,全力强效能。今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我市统一了审批流程的各种文书样式,设置了集体审议环节,采取二级审批制。
四是全程***监管,体现双维护。我市要求各级要加强对取得许可的用人单位的监督,一般应当在其取得批准后和审批届满前2个月组织检查。在许可期限内存在重大违法情节、屡次违规或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除按劳动监察规定处理外,撤销行政许可,并在该单位再次申请时缓期审批。监督措施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实现新形势下劳动者和企业的双赢局面,继续保持我市劳动关系的平稳和谐。(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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