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学生医保新政正式实施
苏州市2009年度学生医保申报工作自2008年9月开展以来,经过了三个多月的努力,截止2008年年底,学生医保参保人数已达20.2万人,其中大学生医保参保人数2.8万人,少儿、中小学生医保参保人数17.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8万人,增幅11.5%。
相比往年,2009年度学生医保新政变化主要有四点:
一是增加中小学生和少儿门诊。参保中小学生和少儿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600元以内享受学生医疗保险基金50%的医疗补助。
二是拓宽门诊特定项目。将原门诊特定项目中的“白血病”拓宽到“恶性***化放疗”,并增加了重症精神病门特项目。
三是费用封顶线从10万提高到20万。2009年度参保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与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医疗费用从10万元封顶提高20万元为封顶线,其中,500-20000元段结付比例统一提高到60%,10-20万元段结付比例达到90%。
四是增设救助待遇。学生医保参保对象,在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按《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待遇。
社保中心特别提醒,一是对于少儿、中小学生。由于2009年为少儿、中小学生医疗保险增设了门诊待遇,并为每位参保少儿和中小学生制作了医疗保险IC卡,2009年起,少儿、中小学生就可以凭医保IC卡,直接到医院持卡看病就医,不再需要学校开具证明。中小学生医疗保险IC卡的领取单位为参保缴费的代办单位,即: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的,IC卡在学校领取;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的,IC卡在社区领取。另外,学生医疗保险IC卡由江苏银行制作,如有遗失,请及时去江苏银行各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二是对于大学生。2008年已经办理了参保手续的,在9月至12月发生的住院费用,即日起可到社保中心按规定报销。同时,大学生不使用医保IC 卡,看病就医持就医凭证和住院证明住院。
(昌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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