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8-03-12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事厅、民政厅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各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本考区考务组织工作。考试所需教材的征订及培训工作由省民政厅人教处负责,各考区的民政部门负责本考区的教材征订与人员培训工作。
(三)各市人事局会同民政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计划及考区设置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8日下午、29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
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原则上在南京集中设立考点,同时视报名情况和需要,将酌情在报考人数较多的省辖市设立分考点。考生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模式及答题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以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按滚动考试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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