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市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启动
日前,市社保中心向市区18000户缴费单位寄发通知,启动2008结算年度(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期为2008年3月5日。
缴费工资申报是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涉及面最广的一项年度常规工作,自1998年实行按年申报以来已步入第11个年头。由于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的不断增长,今年市区统筹范围内应申报单位数达1.8万户,涉及参保职工50万余名。市社保中心通知明确,200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由缴费单位根据2007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职工2007年全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进行申报。市区各缴费单位于2008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按规定逐一录入职工2007年实际工资收入后,于3月5日前持U盘和经职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花名册一起报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2008结算年度市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上、下限,按规定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统一处理,作为2008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08年4月份起启用。
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掌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性收入等。各单位2007年度的年终奖金也应列入此次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中。为了加强稽核,单位在申报缴费工资的同时,还须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2007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凡未按时申报或申报数据不实的单位,将列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缴费基数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职工各项社保待遇的享受水平,尤其是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新计发办法的实施,“多工作、多缴费、多领养老金”的缴费激励机制将贯穿于养老金计算全过程。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单位如实、准确、足额申报缴费工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信息来源:市社保中心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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