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上半年劳动者胜诉和部分胜诉案件超过87
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在劳动争议案继续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坚持公平与正义,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受理争议案件4918件,比去年同期3314件增加50.2%。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三类争议案件占主导地位,占全部案件的98.3%;而劳动者胜诉和部分胜诉案件要占到总案件量的87.8%。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快速处理3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上半年全市受理集体劳动争议75件,涉及劳动者1917人,其中多数是因为企业负债后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劳动者为追索拖欠的工资情绪激动。对此,苏州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基本上都能快速处理,依法裁决,为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争取了时间。
二是坚持调解为主,提升办案效率。在已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率达到了61.6%,裁决率为38.4%。按照“快速、简便、灵活”的要求,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争议案件有的在一个月内得到了解决,有的在7至10天内就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如吴江市七都镇劳动仲裁办事处采用“一表式”庭前调解方式,已就地化解各类劳动争议120多起。
三是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仲裁申诉权,明确职责和权限、防止推诿和扯皮,制订了《苏州城区范围内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通知》,《通知》实施近半年来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按照修改后的《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审核暂行规则》,经反复讨论求证,制订了在全市各仲裁机构可普遍使用的《举证通知》,从而进一步规范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举证、认证和质证程序。
四是推出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新举措。各地劳动仲裁工作机构都选择了不少于50家企业作为定点联系单位,不定期开展信息交流活动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昆山市采用座谈会的形式召集争议案件比较多的企业进行面对面的分析研究,督促这些企业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改进企业劳动管理水平。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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