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召开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07〕38号)和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6月25日,苏州市劳动保障局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大市范围内5市、2区及工业园区等8个统筹地区的医保分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及医保科长参加了会议。
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的必要举措。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时间早,起点高,经过多年努力,居民医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5月底,苏州大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8.55万人(不包括新农合医保中居民参保人数和苏州市工业园区),其中少儿33.85万人;苏州市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2万人,其中少儿15万人,累计为3.8万人次结付医疗费用3253万元。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传达了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特别强调了何权副省长高度重视居民医保工作的具体要求。38号文件下发后,市社保中心为了积极推进居民医保工作,多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办法,专门出台了《关于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