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验收考试
我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验收考试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7-06-15
我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验收考试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省委政法委从2006年初开始,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于今年6月中旬前完成统一验收考试。6月1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专程巡视省委政法委机关和南京市党委政法委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场,并参加了考试。
林祥国指出,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认真清理执法思想,从严规范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执法公信度明显提升。
林祥国强调,要认真总结、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着力在增加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为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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