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新制将合出什么
“两税合一”新制将合出什么?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7-03-12
3月9日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应邀做客央视四套两会特别节目《中国焦点2007》。□缪源 摄
王荣做客央视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本报北京专电 12年前,税制改革,内外资企业各执一法;12年后,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税率的变化将会对内资外资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中国的产业布局又将发生怎样的变化?3月9日晚9时30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应邀做客中央电视台四套两会特别节目《中国焦点2007》,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席月民博士一起,就上述问题对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进行解读。
新税法为何不叫公司所得税法
主持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王书记,您能否介绍一下人大代表们在审议中有什么意见?
王荣: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过程征求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意见,许多代表也参与其中,所以代表们的审议、讨论都很热烈。代表们认为,即将通过的这部企业所得税法制定得非常及时,对国家经济发展很有意义,因此普遍给予支持。
主持人:席博士,您参加了这部新税法草案的起草阶段工作。关于这部草案,有人提出,所得税既然是法人税,为什么不叫法人所得税法或公司所得税法?
席月民: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后,就开始组织力量研究两税统一的问题。怎么科学制定一部企业所得税税法,法律的名称是关键,因为它事关这部税法是否科学。法人、公司、企业这三个概念都是法律上的概念。但叫“公司”的时候,概念比较窄,它就是一个企业法人。但对于企业,既有法人企业,又有非法人企业。比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都是非法人企业,我国从2000年开始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新的法律草案如果叫企业或公司所得税法概念都不准确。而“法人”的概念更宽,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团体法人,当然更多的是企业法人。把这三个概念统一在一起我们会发现,法人所得税是我国未来所得税改革的终极目标。而从改革开放之初到加入WTO,我们一直叫企业所得税,大家也普遍接受这个概念,因此草案中仍定名“企业所得税法”。
主持人:把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制定这个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席月民:这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地区)的税率水平而综合考虑制定的。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两税合一会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吗
主持人:王书记,新的税率出台后,对苏州市的地方财政收入会带来什么影响?
王荣:苏州的外资企业数量很多,有18000多家,我们还有10万多家私营企业。我们作过测算,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对企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从静态来看,考虑到有三到五年的过渡期、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等因素,外资企业可以大体持平;就内资企业来讲,因为税率下降,可能会对政府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影响。但从动态看,我们每年财政收入增幅较快,足以弥补这部分税率调整后带来的影响,完全能够承受。从更长期角度看,因为税基在扩大,财政蛋糕在不断做大,地方财力仍将是不断增长。
新税制是否意味着利用外资政策有变
主持人:两税合一后,对外资企业而言,税率是调高了,这对我们利用外资是否会带来不利影响?
王荣:不会。因为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我们已经不再简单地靠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去年,我们对370家外资企业作了一次调查,大部分企业认为新税制出台后对自己的经营状况会造成一定影响,只有9%的企业可能会改变投资方向,1%的企业可能会撤资。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众多外资企业进入苏州,投资中国,主要还是看重我们潜在的巨大市场、高效的政府服务,另外加上人才、基础设施等一系列的环境条件。所以,对外资而言,税率的调整不是影响他们来去的最重要因素。事实上,在苏州的招商引资中,外资企业不很关心你能给他什么样的税率,更看重你这里能给他什么样的服务、配套条件等等。
主持人:调高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否意味着我国利用外资政策有变?
席月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状况角度去看待。刚刚加入WTO的时候,我们一直喊“狼来了”,好像外资企业的大量进入会对内资企业造成很大压力。怎么来克服压力,在吸引外资上,我们就采用了减免税、区别内资企业的税率来吸引它。到现在为止,像王书记说的,税率已不是吸引外资的唯一、最主要的因素,还要看整体投资环境的好坏。而这方面我们国家这几年进步相当大。所以,这次制定出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不过是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作了调整,而且这种调整是根据国家整体经济状况作出的。
王荣:更重要的是,按照新的税制,一些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的外资企业,如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能享受到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因此,改变利用外资政策的说法无从谈起。
新税制对优化结构有何促进作用
主持人:在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对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企业有不少优惠政策,这对于优化经济结构将起到什么作用?
席月民: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国家来讲,出台这部税法实际上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当然这个宏观调控通过税率优惠,必须和产业、竞争策略相协调、相一致。上述优惠政策的制定,就是考虑了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过程中,税收如何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
王荣: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税收优惠导向非常鲜明,就是由以往的区域优惠转向产业优惠。过去高新技术企业只能在一定的区域内才能享受到税率优惠。新的税收政策,将高新技术产业和非高新技术产业明显区分,只要符合鼓励类的产业,无论在何种区域,都可以享受。而且税率统一后,将排除企业在所有制方面的差异,营造一个更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以苏州为例,新的税法出台后,一方面将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推动,有利于引导外资、内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另一方面,将鼓励更多民营企业更大胆地迈进高新技术企业,而不是停留在传统的产业上。这将对我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带来极大促进作用。这是我们非常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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